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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A第一部分正式生效:歐盟加密資產的新起點

by TaxDAO - 2024-06-19 8 Views

作者:Romain Swertvaeger , Clément Robert;編譯:TaxDAO

今年夏天,歐盟MiCA法規的第一部分將正式生效。目前正在從事或探索加密資產的金融機構 (FIs) 將需要進行業務調整。需要採取哪些具體行動,這將如何影響歐盟加密客戶?

2024 年 6 月,歐盟將开始實施MiCA的部分條款,首先關注的是資產參考代幣 (ART) 和電子貨幣代幣 (EMT)。在此過程中,歐盟向金融業提供了一個向客戶提供新的數字化產品和服務的框架。這一進展意義重大,因爲它將加密資產整合到主流金融服務中,並爲這些產品的運營、提供和分銷創建了一個法律框架。了解這些新資產的運作方式對於信貸機構預測市場上即將推出的產品,甚至开始圍繞這些代幣構建自己的產品至關重要。

1. 金融價值存儲和交易方式的演變

數字代幣將傳統金融工具的穩定性與數字資產的靈活性結合在一起,ART 和 EMT 代表了價值存儲和交易方式的演變。ART,通常被稱爲“穩定幣”,通過一籃子基礎流動資產來維持其價值,是一種理想的儲蓄或支付數字貨幣。這不僅適用於貨幣、加密資產等金融資產,也可以應用到黃金等貴金屬等大宗商品,前提是ART的價值能夠穩定。

另一方面,EMT 通常被稱爲“電子貨幣代幣”,相當於法定貨幣(政府發行的無商品支持的傳統貨幣,如美元或歐元)的在线等價物,並承諾簡化電子支付,同時提供傳統貨幣應有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此類代幣與傳統電子貨幣有相似之處,如《電子貨幣指令2》(EMD2)和即將出台的 PSD3/PSR 支付一攬子計劃所涵蓋的內容。事實上, MiCA甚至規定 EMT 將遵守與傳統電子貨幣相同的發行和兌換要求。EMT 的不同之處在於其實施和發行方式,這可以實現與傳統電子貨幣不同的用例。這也適用於 ART,因爲正是代幣化行爲和創新技術的使用,讓這兩種代幣都开闢了增強現有金融服務的新途徑。

2. 實現跨境實時支付

更快的跨境交易是金融行業的熱門話題。在歐盟層面,最近推出的《即時支付法規》(IPR)將要求歐洲經濟區銀行以歐元或成員國貨幣提供跨境即時支付。在全球層面,歐洲銀行管理局 (EBA) 的RT1 即時清算系統和美國/英國清算所之間也正在發起一些私人倡議,以實現實時支付的國際互操作性。然而,數字代幣不需要依賴已建立的清算所和現有規則,在默認情況下便可以實現跨境實時支付。價值鏈中涉及的中介機構數量極少,也降低了銀行和客戶每筆交易的處理成本。

3. 通過便利和降低交易對手風險實現增值

由於代幣利用了區塊鏈技術,客戶可以從智能合約等增值功能中受益。此類功能可以包括設置“貨到付款”安排(智能合約將保留客戶的部分資金,並在客戶收到貨品時自動付款)。這些新用例不僅方便客戶在收到貨物時付款,而且還可以限制業務關系中的交易對手風險,並減少交易處理中的摩擦和延遲。

4. 打擊支付欺詐,增強金融安全

由於分布式账本技術(DLT)背後的固有結構和方法,區塊鏈技術的使用還爲金融行業帶來了各種其他好處。在這些高度加密的系統中,交易記錄在安全、不可更改的分類账上,只有少數授權的網絡成員才能訪問。在此類系統中,交易具有高度可追溯性、由許多協同驗證者共同確保數據完整性,並能確保區塊鏈中發生的交易是合法且經過授權的。此類措施降低了未經授權的訪問和欺詐操作的風險,而這正是支付領域的關鍵問題。

5. 早期進入者的市場例子

例如,一些金融科技公司以美元和歐元等貨幣提供 EMT。這些 EMT 與它們所代表的法定貨幣價格掛鉤,但爲這些法定貨幣的使用帶來了數字靈活性和優勢。這包括將歐元 EMT 與區塊鏈應用和智能合約等功能結合使用的能力,這可以進一步支持許多復雜的金融交易和用例。其中包括基於代碼來自動、公正地處理和執行金融協議,實現近乎實時的國際支付結算等。

另外,金融機構也可以在不發行代幣的情況下進行交易。一些獲得許可的實體已經爲客戶提供了大型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的訪問權限,使投資者可以輕松訪問更多樣化的產品。

6. 2024年6月的准備

尋求豐富其現有服務的金融機構應探索提供此類服務的可能性,以及提升向要求較高的客戶提供更復雜服務的能力。MiCA關於 ART 和 EMT 的規定從 2024 年 6 月开始適用,完整的法規則從 2024 年 12 月起適用。因此,範圍內的金融機構應准備申請代幣發行或交易的許可,爲其產品起草詳細的加密資產白皮書,並與國家主管當局 (NCA) 接觸,討論其开始或繼續運營的意圖。同時請記住,其余要求將在八個月後適用。

特別是,加密資產白皮書構成了金融機構提供 ART 或 EMT 審批流程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不同代幣的白皮書要求有所不同,但對於ART和EMT,金融機構都必須披露其背後的運作機制,例如發行和贖回流程、代幣持有者的權利和義務、保護資產的措施、並報告其自身的治理結構和有關預期加密資產服務產品的控制措施。除了這些因素之外,他們還必須披露代幣類型的詳細信息,例如 ART 背後的基礎資產以及ART價值如何參考這些資產。

7. 展望 2024 年 12 月及以後

雖然不像聖誕節那么令人興奮,但金融機構也應該期待MiCA法規的全部條款將於今年 12 月生效。特別是,這將把“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CASP)的許可要求引入法律適用範圍。盡管授權信貸機構、投資公司、AIFM等一些既定實體在提供加密資產服務時不需要單獨的許可證,但這一許可條款將允許除預先授權的金融機構之外的更多類型的公司提供加密資產服務。這可能會導致提供此類代幣和周邊服務方面的競爭加劇,而金融機構可以從 7 月开始提前進入這些領域。

此外,這之後將引入多項監管和合規要求,希望提供加密資產服務的實體都能有效地監控和防止內幕交易、市場操縱和市場濫用,確保爲客戶提供充分的保護措施,並明確遵循適用於他們的適當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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