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美食100 流行餐單 從擺野攤到持證擺攤:“北漂18年,我來上海擺小攤”

從擺野攤到持證擺攤:“北漂18年,我來上海擺小攤”

by admin - 2023-05-12 57 Views

記者陳晨張國桐發自上海

在泗涇夜市擺野攤的第一天,李明賺了三千多塊錢;第二天,賺了五千多塊錢;第三天,沒位置了……

泗涇夜市被許多市民稱爲“上海的頭牌夜市”,也是上海最大的露天夜市。聽朋友說上海在有序开放設攤的消息後,今年2月,在北京待了18年的李明來到了上海,在泗涇夜市擺起了鐵板魷魚攤。

從擺野攤到租下有證攤位,來上海幾個月的時間,李明見證了上海“攤”的變化。

擺野攤兩天後,位置被搶

來到上海後,花了3天的時間,李明准備好了擺攤所需要的一切東西。

在北京待了18年,年逾不惑的李明做過餐館廚師,也做過野攤攤主,有過多年的擺攤經驗。

之所以選擇泗涇夜市,李明看中了這裏的地鐵口位置。從9號线的泗涇站3號口出來,馬路對面就是泗涇夜市。

2月中旬李明來到這裏時,當時的情景跟如今夜市的情況大不相同,“當時到處都是野攤。”

門店門口、花壇周圍、柱子周圍,布滿了各式各樣的小攤。

擺攤的第一天,李明搶到了靠近出入口附近一個花壇周圍的位置。擁擠的人流讓他第一天就賺了三千多塊錢。第二天,李明又搶到了這個位置,營業額又漲了兩千多塊錢。等第三天李明又來到這個位置時,“战爭”爆發了。

“前兩天我旁邊的三個攤位是賣衣服、賣小飾品和賣炸串的。”李明說,他的攤位生意是最好的,會影響到炸串攤的生意。此外做鐵板魷魚時產生的油漬可能會濺到旁邊的攤位,引起了賣衣服和飾品的攤主的不滿,“他們三個說什么也不讓我在那裏擺了。”

“战爭”過後,李明決定租個門店門口的外擺攤位,可以省去這些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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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店門口的位置,只有店主才能在此外擺攤位。如果他人想在此擺攤,需要從店主手中租個位置。根據門店大小和攤位大小,一個門店前可以擺下一到四個攤位,甚至更多。

泗涇夜市有一條前街和一條後街,前街靠近地鐵口,人流量大,攤位費也貴。李明本想從前街租個攤位,“找了個店主,人家說跟旁邊同樣幹魷魚的店主關系不錯,就沒租給我。”

最後李明在後街租下了一個攤位,“第一個月租金三千,第二個月五千,現在漲到八千了。”李明苦笑,他覺得這個租金還有可能會漲,“現在不停有人來打聽,想租攤位,前街的攤位費都漲到一萬多了。”

取締野攤,劃區設攤

爲何攤位會如此搶手?李明說,這跟上海的設攤規定和夜市的整治有關。

去年9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了《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不再全面禁止路邊攤,可以劃定區域設攤經營。

今年2月20日,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關於進一步規範新時期設攤經營活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按照統一規劃、分類管理、安全有序、开放包容等原則,適當开放設攤經營。根據需要劃定設攤开放區,設置特色點、疏導點、管控點,同時劃定嚴禁區、嚴控區、控制區等。

3月1日,泗涇夜市开始進行全面整治。3月31日,夜市重新开張時,李明說,最大的變化就是野攤沒了,秩序更規範了,“現在只能在門店門口外擺攤位,花壇周圍、柱子旁的野攤全部取締了。”

重整後的夜市外擺攤位還按照“准入制”管理,由市場監管局等職能部門審核從業者健康證明、身份信息、衛生許可證等,通過後再行營業。

如今再去泗涇夜市,留心觀察的話可以發現,幾乎每個門店前,都有一個攤位上貼有一張“上海市食品外擺位臨時經營公示卡”,上面有店主的姓名、照片、地址、經營品種、使用期限等內容。

夜市的一名保安告訴記者,按照規定,一個門店只能辦理一張臨時經營卡,並且只能由店主辦理,“如果真要嚴查,那些沒有證的都是不允許外擺的。”

李明的攤位上也貼有臨時經營卡,不過上面的信息不是他的,“店主去辦的,我租的。”

外擺攤位租賃战

黃麗(化名)看着每日湧入泗涇夜市的人流,覺得終於苦盡甘來了。

2020年下半年,黃麗和丈夫在這裏租下了一個門店,經營烤腦花烤生蠔等小喫。

“後來就一直疫情嘛。”黃麗說,那兩年每年40多萬的租金根本賺不出來,黃麗幾度跟丈夫說要退租,“我老公說再堅持一下,疫情不可能一直有的吧。”

看着如今夜市中火爆的人流,黃麗笑得合不攏嘴,也慶幸丈夫當初的堅持。

黃麗的店門口如今有3個攤位和一小塊空地,其中一個攤位是黃麗自己家的,另外兩個攤位租給了別人,每個月租金上萬。

“看見門口那個空地了嗎?”黃麗指着約有一個小攤位大小的空地告訴記者,有兩個人在搶這個攤位,“一個人來得早,把押金交了,過幾天就要來擺攤了。後來又來一個人問,想當場租下第二天就开始擺攤,我說不行嘍,已經被人租了。”

黃麗的丈夫和弟弟弟媳在自家小攤前忙活着,黃麗則在自家店對面租了個小攤位賣檸檬水,每個月租金8000元。

“夜市整治之前,這裏有個賣檸檬水的野攤,生意特別好。”黃麗說,但那個攤主沒有門店,所以現在不能繼續在夜市內擺攤。黃麗丈夫發現這個機會後,趕緊給黃麗租下了如今的攤位,“天氣熱的話,生意就會很好。”

野攤主仍在打遊擊

5月11日傍晚,閔行區虹梅路地鐵口附近有兩個小攤,一個賣鮮花,一個賣草莓。草莓攤主皺起了眉頭,“城管天天來趕人。”她說,就在前一天,一個賣烤紅薯的攤主被城管“逮到”,“你看今天他就沒過來擺。”

根據上海2月新公布的《指導意見》,無序設攤和跨門經營是嚴格禁止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上海道路兩側和廣場周圍建築物內的經營者不得擅自超出門窗和外牆經營。

到了晚上9點多,草莓攤主已經不見蹤影。有行人經過時,賣花的攤主還在賣力推銷。

晚上10點多,幾公裏外的虹梅路地鐵口,兩個賣麻辣燙的攤主在攤位後串着串。他們對面有幾家小店,門口小道上支了幾張小桌,有三五顧客在喫東西。

對於上海剛公布的關於劃區設攤的規定,他們都搖起了頭,“聽一聽就行了。”多年來與城管的遊擊战,讓野攤攤主對這個規定沒什么信心。

一輛車身上印有“市容綜合保障服務”的白色貨車开了過來。看着這輛車後,攤主們無動於衷,“我們這裏屬於兩個區交界處,他們是另一個區的。”

貨車上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來自閔行區梅隴鎮城運部門,“我是外包公司的人,負責日常巡邏。”

這位工作人員堅定地告訴記者,“現在梅隴鎮哪裏都不能擺攤。”每天從早上6點到第二天凌晨2點,都有工作人員在路上巡邏,“如果我發現有人擺野攤,前兩次我會警告,第三次就會沒收他們的工具。”被沒收工具的攤主只有在繳納罰款後,才能領回自己的工具。

關於劃區設攤的規定,上述工作人員有所耳聞,“4月底聽說鎮上开會,就是關於擺攤的,可能是在選地方。”不過目前的進展他不清楚,“反正現在我們這一片都是不能擺的。”

5月12日上午,泗涇夜市所在的松江區城管部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不能在路邊私自設攤,“下面的鄉鎮街道如果劃定了專門的區域,那就可以擺攤,具體要咨詢他們。”

《指導意見》鼓勵上海各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特色點的具體實施方案,優先在園區、商圈等自有區域及已批准的公共區域內選點。

除了上海,近日全國多個城市都陸續發文开始支持“地攤經濟”,包括北京、杭州、昆明、廈門、成都等地已陸續出台放开設攤、允許商業外擺的相關規定。

一位在十幾年前有過擺攤經歷的網約車司機說,他很期待上海的新規定,很期待上海能設幾條小喫街,“人間煙火氣嘛,再耐心等待一會兒。”

(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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