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聯邦調查局特工周一突襲了唐納德·特朗普在海湖莊園的住宅,尋找特朗普據稱在2021年1月總統任期結束時從白宮帶走的幾箱機密材料。衆議院少數黨領袖凱文·麥卡錫說,這次突襲行動顯示了司法部“武器化和政治化的不可容忍狀態”。
特朗普被指控違反了《美國總統檔案法》(Presidential Records Act)。在前總統理查德·尼克松聲稱他的祕密橢圓形辦公室磁帶和其他記錄是他的私人財產後,國會於1978年頒布了這項法律。該法律聲稱,“美國應保留並保留對總統記錄的完全所有權、擁有權和控制權。”
(注:聯邦法律《美國總統檔案法》(US Presidential Records Act)規定,必須保存有關總統官職的備忘、信件、筆記、電郵、傳真和書面溝通紀錄。)
今年早些時候,美國檔案保管員大衛·費列羅(David Ferriero)宣稱:“《美國總統檔案法》對我們的民主制度至關重要,在民主制度下,政府要由人民負責。”
實際上,《美國總統檔案法》就是《總統該死的近乎永久保密法》。前總統們爲他們的回憶錄收取了數百萬美元的預付款,而他們的檔案記錄卻大多對他們經常治理不善的公民社會要保密幾十年。
尼克松圖書館直到2013年才公布他的最後一批祕密錄音帶,也就是尼克松被趕下台39年後。林登·B·約翰遜圖書館(Lyndon B. Johnson Library)將最後一批總統談話的祕密磁帶推遲到2016年,也就是他離任47年後。
正如法學教授喬納森·特利(Jonathan Turley)指出的那樣,喬治·W·布什(George W. Bush)總統在2001年發布了一項行政命令,“實際上重寫了《美國總統檔案法》,將它從一項保障公衆獲取的措施轉變爲一項阻止它的措施”。國會在2014年推翻了該命令的部分內容。
據Politico報道,奧巴馬的白宮律師多次援引《美國總統檔案法》來“推遲公布比爾·克林頓總統的數千頁記錄”。在他的總統任期結束時,巴拉克·奧巴馬將他的政府的3000萬頁記錄運到了芝加哥,承諾將它們數字化,並最終將它們放到網上——這一舉動激怒了歷史學家。
在奧巴馬總統任期結束五年多後,國家檔案館的網頁顯示,沒有任何一頁被數字化和公开。人們可以通過《信息自由法》(奧巴馬參與破壞的一項法律)提出請求,以獲取奧巴馬的記錄,但如果這些信息屬於機密,總統圖書館的回復可能會延遲數年,甚至10年以上。
同樣,喬·拜登(Joe Biden)總統在披露自己36年參議員生涯的記錄上欺騙了美國人。2011年,拜登向特拉華大學(University of Delaware)捐贈了他在參議院任職期間的1875箱文件。特拉華大學在這些文件被封存期間獲得了聯邦補貼,以管理這些文件。拜登和該大學圖書館承諾將在“拜登從公職崗位退休兩年後”公开這些記錄。拜登於2017年1月辭去副總統職務。但就在拜登开始競選總統之前,該圖書館宣布,保密工作將一直持續到拜登“退出公共生活”兩年後。
據稱,聯邦調查局的突襲也是合理的,因爲特朗普擁有機密文件。機密是華府最大的騙局之一。1997年,以參議員丹尼爾·帕特裏克·莫伊尼漢爲首的一個聯邦委員會曾哀嘆:“聯邦政府的祕密就是任何一個有印章的人決定加蓋的祕密。”但是,任何屬於機密的信息都被視爲政治聖物,如果泄露就會詛咒國家。
聯邦政府每年創造出數萬億頁的新機密,其中絕大多數本不應該被列爲機密。
就連拜登的國家情報總監艾薇兒·海恩斯(Avril Haines)也向國會哀嘆,這種對聯邦文件的過度保密“侵蝕了我們公民對政府的基本信任”。民主黨人和共和黨人都應該爲現在籠罩着幾十個聯邦機構的鐵幕負責。
聯邦調查局對一位前總統的家進行大規模的、全副武裝的突襲僅僅是因爲違反了文書規定嗎? 難道聯邦調查局(FBI)正忙着打擊特朗普的文書錯誤,卻對亨特·拜登(Hunter Biden)的筆記本電腦(Laptop)上記錄的一系列罪行置若罔聞嗎?
除非聯邦調查局能迅速披露特朗普犯下的更嚴重罪行的證據,否則周一的突襲是近期執法歷史上最引人注目的暴行之一。就連紐約州前州長安德魯·科莫(Andrew Cuomo)也警告稱,“司法部必須立即解釋突襲的原因&它必須不只是爲了尋找無關重要的檔案,否則它將被視爲一種政治策略,破壞未來任何可信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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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BI突襲特朗普的海湖莊園住所,戳穿華盛頓所謂「機密」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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