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F上星期四走出聯邦法院,基本上是一個自由人。
全球各地的新聞媒體報道說,班克曼-弗裏德通過交納巨大的、史無前例的 "2.5億美元的保證金 "出獄。在法庭上,美國助理檢察官尼古拉斯-羅斯將其描述爲 "有史以來最大的 "審前保證金。
但是,事實證明,這個 "2.5億美元的保證金 "並不像人們看到的那樣。事實上,少得多。
在典型的聯邦案件中,保釋人將收取金額的10%-15%的現金來發行擔保債券或 "保釋金"。在SBF的天價保釋金案件中,2.5億美元的15%將是3750萬美元。但SBF並沒有爲他的保釋金支付3750萬美元。不,班克曼-弗裏德實際上沒有爲他的 "2.5億美元保證金 "支付任何現金。什么都沒有。零。
獲得保釋金的第二種方式。被告或代表他們的人可以抵押全額的擔保金。然後,如果被告沒有出庭,所抵押的擔保品就會被法院沒收。因此,在班克曼-弗裏德的案件中,這意味着他需要一個恩人出面,抵押價值2.5億美元的財產來獲得保釋。但這也沒有發生。
相反,SBF的父母承諾以他們在加利福尼亞州帕洛阿爾托的房子作爲抵押,他也將在那裏被軟禁。據傳,帕洛阿爾托的房子價值400萬美元。這就是爲保證2.5億美元的保釋金而提供的全部抵押品。沒有其他抵押品了。
那么,2.5億美元的數字是怎么來的?好問題。
在本案中,SBF不需要提交傳統的保釋金。相反,SBF被簡單地從拘留中釋放出來,這被稱爲個人擔保債券。個人擔保債券包含SBF的莊嚴承諾(以及他父母的承諾),如果他未能在指定時間出庭受審,將向法院支付2.5億美元。
是的,你沒看錯。SBF通過籤署一份文件,承諾如果他決定逃到另一個國家而不被引渡,他將向法院支付2.5億美元,從而基本上是一個自由人走出法庭。當然,這是完全荒謬的。
檢察官辦公室試圖將此作爲一些異常苛刻的保釋條件來宣傳,是非常可笑的。除了那些被SBF欺騙的數百萬客戶沒有笑。
誰能想到,巴哈馬對金融欺詐的保釋法比美國更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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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SBF可笑的2.5億美元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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