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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寵:哥能喝40瓶,不服來辯於定國:我喝的不多,就120瓶

by admin - 2024-08-02 67 Views

“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李白的這首《將進酒》濃縮了一個酒鬼的真實寫照。從古至今,只要有江湖的地方就肯定有酒,酒經已形成了一種文化,其中的故事也是說不盡,道不完。

作爲我們華夏子孫酒鬼界的前輩,漢朝人喝酒水平當然也不是蓋的。

酒精度低度量衡小

不過,在這之前得先明確兩個概念性的問題:

1、漢朝酒的度數

2、漢朝酒的容量(度量衡)

漢朝的酒都是發酵酒,類似於我們現在的啤酒和葡萄酒,度數在3-10度左右。而且,這種酒味道甘甜,有止渴的作用。

咋喝都不醉,沒勁!整點兒高度酒唄?對不起,回去重新投胎,晚生個千、八百年的,蒸餾高度酒是宋、元時代以後的產物。

漢朝量酒的單位主要有3個:石,鬥,升。

1石=10鬥,1鬥=10升。

這是漢朝的度量衡,換算成今天容量:1石(漢制)=2鬥(今制)=20升(今制)

因爲當時的酒與現在的啤酒度數相當,我們就以現在市面上最常見的500毫升1瓶的啤酒爲參照對象。

1石酒(漢制)=40瓶啤酒,1鬥酒(漢制)=4瓶啤酒。

明確了上面的兩個概念,現在就看看漢朝這些酒鬼們在江湖中的“战績”了。

量如江海真實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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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寵:上馬殺敵,下馬40瓶不倒。

熟悉三國的人都應該知道滿寵這個人,從曹操獲得第一個革命根據地兗州开始,就一直是曹魏集團的核心成員。這人的酒量就十分驚人,還差一點因爲好喝酒丟了官職。

魏明帝曹睿時期,東吳的一個將軍孫布要投降魏國,他要求當時的揚州刺史王凌泒兵來接應。可是,滿寵認爲孫布是詐降,拒不發兵。這下惹怒了王凌,就向曹睿參了滿寵一本。說他年老酗酒,酒後無德,愛耍酒瘋,不適於擔任現在揚州的軍事長官。

曹睿這下可有點爲難了,滿寵可是跟着他爺爺一起混社會的“老古惑仔”了,上過山,下過鄉,打過土豪。不能說免就免呀,查查吧。

於是,就招滿寵入朝,讓他喝酒,測試一下是否真是酒後無德。誰知道滿寵上來就喝了1石酒,沒有醉,更不用說耍酒瘋了。

這1石酒可就是40瓶呀,還是在皇帝面前喝下去的,連個蘸醬菜都不給。這絕對屬於酒神一級別的牛人了!

滿寵的酒量雖驚爲天人,但在理論上總算還可以讓人接受。

如果是國家級的陪酒員,這個標准也不算高。可漢朝還有一位牛人,他的酒量可真是傳說級別的了。

於定國:斷案如神,視酒如水。沒120瓶的量,別找我拼酒。

漢宣帝時期出了很多良臣,於定國就位列其中,一個酒鬼中的战鬥機。

於定國是當朝九卿之一的廷尉,主管刑獄。相當於今天的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三個職能部門的大boss,至少副國級官員。

他審判過的案子,老百姓從來沒有喊過冤屈。這哥們兒一次能喝數石,而且酒品特別好,不哭不鬧不上掉。喝完後繼續審案子,從沒出過錯。

在古漢語中至少要大於或等於3才能稱之爲“數”,也就是說於定國最少也喝了3石,120瓶酒!這當真是讓人匪夷所思呀!用這我們現代人的思維和認識,這120瓶酒無論喝多長時間,都不可能在一頓就完成的。

不管是滿寵的40瓶還是於定國的120瓶,從我們現代人的視角去看,都覺得有點不太靠譜。既然無法看到漢朝人喝酒的樣子,也只能對這幾段文字的真實性表示懷疑了。

這也太違背物理學能量守恆定律了!

分桌而食,群飲罰金

在漢朝,比較正式的宴會就餐時,不像我們現代人一樣,坐擁到一起,侃侃大山,吹吹牛。

他們是一人一個桌子,採用跪坐的方式,喫“獨食兒”。

這主要是繼承了先秦時期的禮制,衆多人在一起喫飯,整不好因爲搶菜再打起來,太沒有禮貌。

而且,根據每人身份地位及重要程度不同,座次的安排也非常講究。

鴻門宴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一場飯局,當時就是分桌而食。

座次安排依次是:項羽、項伯“坐西面東”最爲尊貴,範曾“坐北面南”次之,劉邦“坐南面北”再次之,張良“坐東面西”是等級最低的位置。

這種喫法放到我們今天,一定會感到很別扭。想找人碰個杯喝點兒,聯絡聯絡感情,還得走出老遠。

所以,在那個年代,別總想着找人喝酒、聊天。真要是那樣,你離罰款、坐牢也不遠了。

首先,漢律規定:無故三人以上飲酒,罰黃金四兩。

其次:漢朝禁酒是常態,明知故犯是要坐牢的。

三國時期,有個叫徐邈的人,官職是尚書郎,相當於現在中央辦公廳的祕書。

他就在曹操禁酒令發布後還偷偷喝酒,一不小心給喝高了。正好一個同僚過來問他點兒公事兒,這哥們兒不但不回答正經問題,五迷三道的說了句“中聖人”。這三個字是那個年代對喝醉酒人的雅稱。

同事回去當然把這情況報告給了領導,曹操氣得當時就要治他的罪,關入監牢。還好另一個同僚鮮於輔給他美言了幾句:“這家夥平常還算個好同志,很注重修養,爲人處世也很謹慎,就是喝多了偶爾耍耍酒瘋,說說胡話。”

曹操聽了這話,還真免了徐邈的刑。

知所以禁酒,其實也好理解。那時都是純糧食酒,老百姓飯都喫不飽,遇到災年或是战亂,人喫人也不是什么新鮮事兒,哪有多余的糧食釀酒!

不過,政府也不是鐵板一塊,一成不變。遇到豐收之年,禁酒會取消。

某個新皇帝繼位或是發生日食、月食時,也會給大家發發福利:允許大家在一起喫喫喝喝(大酺)幾天。這在當時的社會裏,堪比過年呀!

最後“抨擊”一下漢朝喝酒的制度:

聚衆喝酒都不讓,讓在一起喝了還得分桌坐。皇帝老子建立制度時,咋不考慮考慮未婚男女的個人問題呢?不喝醉,哪有勇氣?哪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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