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指出,打賞、動態權益等營銷模式很容易演變爲非法傳銷。
5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法律起訴的國家機構,分享了對非同質化代幣(NFT)市場的看法。在發表的一篇文章中,三位作者闡述了檢察官對市場風險的看法,以及更積極地執行這一觀點的以下理由。
文章關注 NFT 的“證券化”趨勢,即一份副本由多個用戶共享所有權,在作者看來,這不再符合不可復制性、不可分割性和唯一性的標准。
在其他威脅中,檢察官認爲 NFT 存在“價格膨脹”,這是由空投、盲盒和限量銷售等營銷手段引發的。
以雄心勃勃的美學和經濟分析爲例,作者提到了一些不可替代產品價格膨脹背後缺乏“藝術美感”和“合理的定價機制”。檢察機關認爲,打賞、動態權益等營銷模式也極易演化爲非法傳銷。
應對這些風險的建議包括“打擊犯罪活動”、懲罰與治理並重,以及在風險研究和普法方面的投入。根據這篇文章,將“真正的創新”與“僞創新”區分开來,並保護前者的任務是國家檢察機關。
盡管香港在採用加密貨幣方面取得了穩步進展,但中國並未改變其加密貨幣的立場。
正如中國檢察官認爲的那樣,盡管 NFT 市場“具有一定的潛力”,但它承擔着金融、安全和“法律”風險。因此,市場不僅需要綜合治理,更需要打擊“僞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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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國檢察機關打擊NFT市場的“僞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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